香港工业总会辖下

工业创新,续显辉煌,热烈庆祝香港工业总会成立50周年!

 

 

关于国务院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告

致: 香港工业总会 / 珠三角工业协会会员
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:
  1. 部分钢材;
  2.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;
  3. 银粉;
  4. 酒精、玉米淀粉;
  5. 部分农药、医药、化工产品;
  6. 部分塑料及制品、橡胶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。
等共计406种商品将被取消出口退税。
根据《通知》的清单显示,此次被取消的产品之前享受5%到17%不等的出口退税率,这是继去年6月份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后,财税部门首度改变出口退税率政策。政策的力度之大、范围之广,始料未及,财税部门不仅一步到位地取消了「两高一资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,更是将范围扩大到农产品、医药和化工产品等。
政策的具体执行时间,以「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」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关于取消出口退税商品的详细清单、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等数据,请参阅://www.gov.cn/gzdt/att/att/site1/20100623/001e3741a2cc0d8bb8bc01.xls。

珠三角工业协会
              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