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PA第四阶段(2006年6月27日签订)
CEPA第三阶段(2005年10月18日签订)
CEPA第二阶段(2004年10月27日签订)
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(2003年6月29日签定)
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陈星司长《两地经贸交流与Cepa最新进展情况》讲辞 (只有中文版本)
相关链接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国家税务总局
广东省人民政府
海关总署
驻粤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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